聘请卸任人员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实行条例的涉及规定,用人单位和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已仍然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应签定劳务合约,可以在劳务合约中具体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劳动者超过退休年龄后不应解散劳动岗位,享用社会保险待遇,不必须交纳社保。同时,按照税收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卸任人员再行供职收益按“工资、薪金扣除”增值税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用社会保险待遇:(一)卸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实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中止。《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卸任工资、副主任工资、副主任生活退休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全职和卸任人员再行供职获得收益如何计算出来征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国家发改委》(国税函[2005]382号):卸任人员再行供职获得的收益,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减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扣除”增值税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关键词:聘用,js金沙,退休,人员,怎么,缴,个人所得税,聘请
本文来源:js金沙-www.myrecyclingtow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