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女童被打致精神残疾】年仅8岁的女童因带小刀上学遭到老师暴打。又因做到错题被老师多次体罚。
老师的暴力行为最后造成女童精神残疾二级。今年4月,该老师因包含折磨被监护、看护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该教师上告裁决,7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明,撤消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那么,一审牵涉到折磨被监护、看护人罪法律是如何确认?又是如何量刑?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想到吧。
【女童被打致精神残疾】8岁女童高欣,因带小刀去学校,遭到老师暴打,随后又因问错题被老师多次体罚,最后女童高欣被打致轻微伤,精神残疾二级。2019年4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教师蔡钒依法包含折磨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教师蔡钒上告裁决裁决,7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明,撤消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涉案人高欣,为黑龙江大兴安岭松岭区壮志小学三年级一班的学生,教师蔡钒(化名)为该班班主任兼任教师。小编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阐释获知,2015年12月17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高欣擅自装载学校严令禁止的小刀,并给班上自闭症的同学嬉戏。教师蔡钒闻此之后把高欣拉到讲台上,手脚后用对其展开打伤,随后让高欣和其他两名孩子罚站了一节课。
12月18日上午,高欣母亲回到学校和蔡钒交流高欣被打事件,但高欣母亲一回头,蔡钒又因高欣在课上并未答错问题,再度对高欣动手,体罚;当天下午高欣在课上又并未做到对题,再度遭到体罚。高欣母亲及其家属报警,警方接警后旋即进行调查,该班多名儿童证实高欣的确曾遭到蔡钒打伤,并且在蔡钒兼任班主任期间,曾因“不好好学习”“下课后玩游戏”理由打伤该班学生,班内的16名学生全部被蔡钒打过。高欣家属带上其先后到省内外数家医院展开临床化疗,临床结果为,腰部软组织骨折(法医鉴定轻微伤)、腰部外伤后右下肢活动障碍(肌力2级)、脊髓神经损伤、后遗症后焦虑障碍、躯体化障碍(精神疾病)等。
并且经山东省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审定为“精神残疾二级”,大部分生活必须他人照料。2017年9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给高欣授予了残疾人证,上面表明高欣残疾类别、等级为精神残疾、二级。2016年1月,蔡钒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处罚金1000元。
但高欣家属回应并不失望。2017年7月,高欣家属以蔡钒折磨被监护人、看护人罪向松岭区公安局报案,同年8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保持未予立案要求。随后高欣向松岭区人民法院驳回刑事民事诉讼暨附带民事诉讼,拒绝追究责任蔡钒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
2019年4月27日,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回应做出一审判决,蔡钒罪折磨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附带民事被告人松岭区壮志学校重复使用赔偿金高欣医疗费等16余万元。但蔡钒回应宣判上告,驳回裁决。2019年7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明,撤消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目前,该案仍未开庭重审。折磨被监护、看护人罪如何确认? 刑法修正案(九)新的加设的折磨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体,主要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起监护、照料职责的学校(不含幼儿园等育婴机构)、养老院、医院、福利院等单位负起监护、照料职责的人员以及必要负责管理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必要责任人员,并且在客观上展现出为行为人实行了折磨被监护、照料的人,情节恶劣的不道德。事实上,还包括再次发生在幼儿园里的虐童不道德在内,该罪的客观不道德一般来说展现出为打伤或者体罚等,不道德性质似乎更加合乎故意伤害犯罪。因此,如果导致被监护、照料的人重伤以上后果的,不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有第一款不道德,同时包含其他犯罪的,依照惩处较轻的规定定罪惩处”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惩处。
折磨被监护、看护人罪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19条(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折磨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所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起监护、照料职责的人,折磨被监护、照料的人,情节恶劣的不道德。罪折磨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单位罪前款罪的,对单位被判罚金,并对其必要负责管理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必要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惩处。有第一款不道德,同时包含其他犯罪的,依照惩处较轻的规定定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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