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印发通报,拒绝作好2009年具备招收资格的中职学校汇总确认工作。根据通报,筹备期限已剩3年,仍约将近设置拒绝的中职学校,今年将仍然作为招收资格学校发布。
通报认为,为了提升中职学校招收吸引力,让广大初高中不应往届毕业生以及企业员工、城乡劳动者、复退军人自由选择中职学校,拒绝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更进一步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福建省、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招收前要向社会发布不具备招收资格学校名单。 根据通报拒绝,近几年经省、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筹备的公民筹办中等职业学校,筹备期限3年已剩,超过设置拒绝的学校要按有关程序尽早审批月建校,约将近设置拒绝的学校不应作好调整工作,仍然作为招收资格学校发布。对独立设置但仍未超过合格校标准的中职学校,经审核已与省级及以上重点中职学校积极开展牵头办学的,容许其保有中职学历教育招收资格对社会发布。
另据讲解,凡仍未低收入的初、高中不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城乡待业青年、复退军人自由选择中职学校拒绝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不含实施半工半读、高中毕业生一年学制)的,都要通过电子学籍登记,列为全日制学生管理。工商管理的企业员工和在籍军人拒绝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也要实施电子学籍登记划入在校生统计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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